2016年四川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對口職教類專業測試考試大綱(會計專業專業測試考試大綱)
會計專業專業測試考試大綱
根據《2016年四川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章程》對對口職教類考生的考試要求,特制訂會計專業專業測試考試大綱。
一、考試性質
2016年四川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四川職業技術學院會計專業專業測試考試是由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會計專業畢業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
二、考試依據
1.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財經商貿專業教學指導方案。
2.四川省教育廳公布的中等職業學校有關教材。
三、考試方法
本次會計專業專業測試考試由專業知識測試和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考試總分為230分,其中專業知識測試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滿分為130分。
專業知識測試采用閉卷、筆試考試形式,考試時間為90分鐘;技能測試采用實際操作考試方法,現場由學生在4個考試項目中隨機抽取1個考試項目進行測試,測試時間為40分鐘。
四、考試內容和要求
第一部分 專業知識
(一)考試科目與分值比例
1.基礎會計 占70%
2.經濟法律法規 占30%
(二)試卷結構與分值比例
1.《基礎會計》
單項選擇題 約占20%
多項選擇題 約占20%
判斷題 約占20%
綜合題 約占40%
2.《經濟法律法規》30分
單項選擇題 約占35%
多項選擇題 約占25%
判斷題 約占25%
案例分析題 約占15%
(三)考試范圍及要求
【基礎會計】
1.概述
(1)了解會計的涵義;
(2)掌握會計的基本職能;
(3)掌握會計的特點;
(4)掌握會計的對象;
(5)了解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
(6)了解會計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7)了解會計法律規范體系。
2.會計要素及會計平衡公式
(1)熟練掌握會計要素的概念、構成內容和會計等式;
(2)了解不同經濟業務的發生對會計平衡公式的影響;
(3)了解會計核算方法。
3.賬戶與復式記賬
(1)熟練掌握會計科目及分類;
(2)熟練掌握賬戶的基本結構;
(3)熟練掌握借貸記賬法的概念、特點及運用;
(4)掌握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的平行登記;
(5)了解科目與賬戶的區別與聯系。
4.會計憑證
(1)掌握會計憑證的概念及種類;
(2)掌握原始憑證概念、種類,原始憑證的內容;
(3)熟練掌握原始憑證的填制;
(4)熟練掌握記賬憑證的概念、種類、填制方法和使用要求;
(5)了解會計憑證的傳遞、裝訂與保管相關知識。
5.會計賬簿
(1)掌握賬簿的概念及種類;
(2)了解賬簿的登記規則;
(3)熟練掌握日記賬、分類賬的設置及登記方法;
(4)掌握錯賬的查找與更正的方法;
(5)掌握對賬、結賬的方法。
6.主要經濟業務核算
(1)熟練掌握投入資本和借入資金業務的核算;
(2)熟練掌握供應過程業務的核算;
(3)熟練掌握生產過程業務的核算;
(4)熟練掌握銷售過程業務的核算;
(5)掌握利潤形成與分配業務的核算;
(6)了解材料物資采購成本的計算;
(7)了解產品生產成本的計算。
7.財產清查
(1)了解財產清查的概念及種類;
(2)了解財產物資的盤存制度;
(3)了解財產清查前的準備工作;
(4)掌握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實物資產的主要清查方法;
(5)熟練掌握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
(6)掌握現金長、短款的賬務處理;
(7)了解財產物資實物清查結果的賬務處理。
8.會計核算程序
(1)了解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的操作方法、步驟、優缺點;
(2)了解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的操作方法、步驟、優缺點;
(3)了解會計核算程序的概念及選擇。
9.財務會計報告
(1)掌握財務會計報告的概念、種類及編制要求;
(2)掌握資產負債表的結構與編制方法;
(3)掌握利潤表的結構與編制方法;
(4)了解財務會計報告的報送和審批;
(5)了解會計檔案的管理。
考試內容以考綱規定的內容為準,原則上不指定考試教材版本,參考教材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即:
《基礎會計》第四版,張玉森、陳偉清主編。
【經濟法律法規】
1.經濟法基礎知識
(1)了解經濟法的概念及調整對象;
(2)了解經濟法律關系;
(3)了解法律行為與法律事實;
(4)掌握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
(5)掌握經濟仲裁的概念,仲裁協議及仲裁程序;
(6)掌握訴訟概念,程序與訴訟時效。
2.公司法律制度(納入案例考試范圍)
(1)了解公司法的概念、特征及分類;
(2)掌握有限責任公司的概念、特征、設立條件,掌握其組織機構;
(3)熟練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設立條件,掌握其組織機構;
(4)了解公司財務和會計的相關規定;
(5)了解公司股票、債券的概念與發行規定;
(6)掌握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
3.中小企業法律制度(納入案例考試范圍)
(1)了解合伙企業的概念、特征;
(2)掌握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條件,合伙企業財產的概念及其管理與使用的規定;
(3)熟練掌握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與競業禁止;
(4)掌握合伙企業的入伙與退伙,解散與清算;
(5)了解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與法律特征。
(6)掌握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及一人公司的區別;
(7)了解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
(8)掌握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解散與清算。
4.合同法律制度(納入案例考試范圍)
(1)了解合同法的概念及合同的種類;
(2)掌握合同的訂立,包括合同當事人的資格、合同訂立原則、合同訂立程序、合同的形式及內容等;
(3)熟練掌握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判定(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
(4)掌握合同的履行的概念、原則、規則;
(5)掌握合同的擔保方式,含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6)掌握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終止的條件、程序;
(7)了解違反合同的法律責任,包括承擔違約責任的原則、條件、主要形式、違約免責等。
5.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1)了解稅收及其特征,了解稅收法律關系;
(2)了解稅法的基本結構;
(3)熟練掌握稅收的分類和我國當前的主要稅種;
(4)掌握稅務管理與稅款的征收;
(5)掌握稅收違法行為的類型,稅收法律責任的形式;
(6)了解違反稅法的法律責任。
參考教材:《經濟法律法規》第三版,陳炳勛主編,2011年1月第1次印刷。
第二部分 技能測試
(一)測試項目
1.原始憑證填制;
2.填制記賬憑證;
3.登記賬簿(日記賬或明細賬或總賬);
4.編制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或利潤表)。
(二)測試方法與分值比例
1.測試時間:40分鐘
2.測試組織:測試采取現場實際操作形式,由考生在現場在4個測試項目中隨機抽取1個項目進行測試。
(三)技能測試評分方法
1.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要素齊全、準確,出現錯、漏扣相應分值;會計賬簿各要素登記齊全、準確,出現錯、漏扣相應分值;財務報表項目計算準確、填列正確,出現錯、漏扣相應分值;
2.書寫正確、規范,大小寫正確。
(四)技能測試主要內容及主要測試點
項目編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主要測試點 |
備注 |
1 |
原始憑證填制 |
1.填制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 2.填制企業供應、生產、銷售等環節涉及的主要原始憑證 3.按原始憑證的要素準確、完整、規范填制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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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填制記賬憑證 |
1.根據原始憑證識別經濟業務 2.判斷經濟業務涉及的會計科目、方向、金額 3.選擇記賬憑證種類 4.按記賬憑證的要素準確、完整、規范填制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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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登記賬簿(日記賬或明細賬或總賬) |
1.選擇賬簿的格式 2.建賬并登記期初余額 3.選擇過賬的方法 4.按賬簿的構成要素完整、正確、規范進行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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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編制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或利潤表) |
1.判斷報表填列項目的依據 2.判斷報表填列項目的填列方法 3.填寫報表填列項目的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