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概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職(專科)層次單獨測試和綜合評價錄取的通知》(甘招委發[2017]4號),加快推進學院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考試制度改革,同時保障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建立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多元化學院選拔錄取機制,培養專業能力突出、綜合素質優秀的技術技能型人才,參照《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6]39號),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甘肅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普通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甘肅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業水平+職業能力”的綜合評價方式。
第三條甘肅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確保綜合評價招生各項工作安全、平穩、有序,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為全面做好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專門成立了由黨委書記為組長,院長、主管副院長為副組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執行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和甘肅省招生辦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執行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決議,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錄取組、綜合素質考核組、紀檢監察組和后勤保障組四個工作小組。
招生錄取組:負責組織協調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制訂綜合評價招生方案、宣傳、報名、資格審查、錄取和學籍注冊等工作。
綜合素質考核組:負責組織綜合素質測評工作,負責職業技能水平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工作的命題、考核、成績評定等工作。
紀檢監察組:負責綜合評價招生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制定綜合評價招生紀檢監察辦法,監督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后勤保障組:負責招生經費和車輛的保障工作,負責測試點、面試點的安排布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