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考試形式及考試時間_廣州城市職業學院2017年高職自主招生章程
第七章考試形式及考試時間
第二十條根據報考對象的不同,學校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一)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形式。
1.酒店管理、食品生物技術、市政工程技術專業考生文化素質考試采用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門成績,滿分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我院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滿分100分。普通高中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400分。
2.美術類專業(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由我院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權重比例為2:1,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值為200分,職業測試性測試滿分值為100分。
3.現代學徒制專業(計算機應用技術)由我院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權重比例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值為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值為100分。
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質考試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考試內容包括語言應用能力、邏輯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應用能力、綜合解決問題能力、職業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人際交往基本常識等。文化素質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職業適應性測試采用面試或實操方式,主要考察學生的基本素質、綜合素質、思辨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及有關技能和相關特長,以及對專業、學校人才培養、專業工作崗位等方面的初步認知情況。。
(二)面向中職畢業生(含現代學徒制)
實行“文化基礎考試(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考試形式,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4:3:3。中職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滿分值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值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
綜合文化知識、專業綜合理論和職業技能考試由我院根據招生專業要求自主命題。綜合文化知識考試的考試內容涵蓋自然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職業道德基本要求、人際交往基本常識、漢語寫作基本能力等應用型人才必備的實用性知識為主要內容。專業綜合理論考試內容以與專業相關的基本知識為主要內容。職業技能主要考察考生與專業相關的專長方面的基本素質和基本技能。
第二十一條考試地點、時間及考試大綱:
(一)考試地點:文化素質考試或文化基礎考試(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考場設在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具體見《準考證》)。
(二)考試時間:
文化素質考試或文化基礎考試(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時間(2017年3月4日上午);
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考核時間(2017年3月4日下午)。
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三)考試大綱: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四)所有考生均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考核,不設入圍比例。
第二十二條免試和免“技能證書”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舉辦2016年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的通知》(粵教職函〔2015〕119號)有關精神,在校期間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教育廳組織的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畢業兩年內,報考我院與獲獎項目相同或相近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獲獎資格、學院考核公示,可免試錄取。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畢業生,在畢業兩年內,報考我院獲獎項目相同或相近專業,經學院考核公示,可免考相關專業“技能證書”,但仍需參加綜合文化考試和技能測試,按正常的錄取程序進行錄取。獲得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專業面試。
符合中職技能大賽獲獎免試、免考“技能證書”條件的考生,申請專業要與中職所學專業、獲獎證書獎項相關,報名資料現場審核時須向我院提交獲獎證書原件,我院將根據考生的證書類型組織相關認定或測試,根據認定或測試結果確定是否給予免試、免考“技能證書”,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