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資助學生政策_深圳大學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九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四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獎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深圳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學校獎助學金政策(詳見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
(一)成績優秀的新生,入學后可獲得相應等級新生獎學金;
(二)符合條件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社會各界設立的各種獎學金、助學金;
(三)助學貸款與勤工助學
1.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最高為8000元/人/學年;
2.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優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