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特別說明_深圳大學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章特別說明
第三十六條報到校區
麗湖校區:醫學部、材料學院、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和生命與海洋科學學院相關專業。
粵海校區:其它專業。
第三十七條入學復測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學校要對特殊類(含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及外語類保送生等)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水平復測,如發現專業水平復測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學籍,予以退學。復測內容和標準與當年高考專業術科考試內容(可量化部分)一致,如學生復測成績未達到其本人高考術科成績的70%,視為復測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