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章程(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順德區教育局相關領導、學校領導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順德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實施方案,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設立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小組,根據學校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錄取工作,負責報名、考生資格審查、協助組織考試、招生錄取等各項具體事務。設立自主招生考試工作小組,根據學校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全面負責組織自主招生考試大綱的組織編制和審定、命題、閱卷、面試、測試、評分、錄入分數等組織選拔考核工作。設立自主招生紀檢監察保密工作小組,負責命題、考試、面試、錄取等環節的紀律檢查、安全保密和對自主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