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章程(第十章 組織保障)
第十章 組織保障
第三十一條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2016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由學校校長負責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成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和紀檢部門負責人為主的招生錄取職能小組。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將認真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傳發動、報名、報名審核、考試、成績評定及上報和錄取等工作,并利用網上報名系統開展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的網上報名工作。
第三十二條 精心組織,妥善安排,確保組考工作安全有序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校組織考試考核,自主擇優錄取”的選拔模式。命題、考試與評卷在省教育廳和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由我??荚嚬ぷ餍〗M具體負責。我校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錄取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按照“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嚴格保密制度,貫徹“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命題、考試安全保密、錄取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自覺接受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十三條 信息公開,加大宣傳,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為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我校已構建公開透明的高職院校招生信息網,將我校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或技能測試成績)、擬錄取名單、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等信息予以公示,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2016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我校將充分利用媒體、網絡等資源做好2016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宣傳發動工作,在本校招生信息網上及時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報考資格、加分公示、成績發布等,為考生傳遞全面、真實、準確的信息,為我校2016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第三十四條 時間安排表
時間 |
工作內容 |
3月初 |
制定招生方案及章程 |
3月6日至3月15日 |
招生宣傳發動 |
3月18日 |
公布各招生專業考試大綱 |
3月16日至3月20日 |
未高考報考的考生進行高考補報名 |
3月15日至3月27日 |
考生在我校網上預報名并郵寄報考材料 |
3月15日至3月27日 |
我校審核考生報考資格 |
3月15日至3月27日 |
資格審核通過考生交考試費用 |
4月1日 |
公布參加考試考生名單 |
4月1日至4月5日 |
考場安排 |
4月6日至4月8日 |
考生自行網上打印準考證 |
4月9日上午 |
綜合文化筆試 |
4月9日下午 |
面試或專業技能考核 |
4月10日 |
|
4月13日至4月15日 |
公布考生總成績 |
4月22日 |
自主招生成績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 |
4月23日—4月25日 |
公示擬錄取名單 |
5月5日前 |
擬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