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選拔辦法_湖南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四、選拔辦法
1.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相關學科專家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自主招生錄取工作組,具體負責選拔工作事宜。
2.初選
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和推薦材料進行評審。根據報考的生源情況,專家組擇優確定初選入圍考生名單。于4月30日前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和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上公布。
3.網上繳費
考試費:參照《湖南省物價局、財政廳、湖南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價教[2012年]113號)規定收取考試費200元/人。考生須于5月30日前在網上繳費(http://xysf.hnu.edu.cn/)。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我校不予受理。
4.現場報到
時間:6月12日(8:00-17:30),逾期不予辦理。
地點:湖南大學(具體地點待定)
考生持本人高考準考證、身份證(無身份證者須攜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到湖南大學現場確認、采集信息,辦理考試手續。現場不接受代辦。
5.考核
(1)初試
時間:6月13日上午,逾期不予補考。
地點:湖南大學(具體地點待定)
初試形式為筆試,滿分100分,重點考查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知識。
專業名稱 | 筆試科目 |
化學 | 化學 |
電子科學與技術(應用物理學) | 物理 |
數學類 | 數學 |
生物技術 | 生物 |
機械類(工程力學) | 數學、物理(力學部分) |
英語 | 英語 |
漢語言文學 | 語文 |
歷史學 | 歷史 |
(2)復試:
時間:6月15日
地點:湖南大學(具體地點待定)
復試形式為面試,滿分100分,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運用能力及學習潛力。
復試成績=考生面試分數/所在組面試最高分數*100
(3)抽簽隨機確定專家名單和考生面試順序。
6.劃線原則
初試結束后,根據初試成績,分專業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5倍以內擇優確定復試入圍名單。
復試結束后,根據綜合分(綜合分=初試成績*X+復試成績*Y),分專業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擇優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名單。
專業名稱 | 綜合分中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 |
初試(X) | 復試(Y) | |
化學 | 50% | 50% |
電子科學與技術(應用物理學) | 50% | 50% |
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 | 50% | 50% |
生物技術 | 60% | 40% |
機械類(工程力學) | 60% | 40% |
英語 | 50% | 50% |
漢語言文學 | 50% | 50% |
歷史學 | 50% | 50% |
7.公示
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名單、錄取名單均將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和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同時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6月22日前,我校將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名單報教育部審核,并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