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辦理考試手續_四川電子機械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六章 辦理考試手續
第十二條考生于3月24日8:00~3月24日17:30到學院招就處辦理考試手續,具體事項為:
(一)提交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四川電子機械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表。
3、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主要有以下幾種:
(1)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的各種知識或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前三名)榮譽證書;
(2)高中(或中職)階段被評為“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榮譽證書;
(3)高中(或中職)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獲校級以上表彰榮譽證書;
(4)在音樂、舞蹈、體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長的獲獎證書或資質證書。
(二)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必須按時辦理所有考試手續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
(三)免試
1、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者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請,由學校核準、認定合格者可免試錄入相關專業。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學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試錄取。
3、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均須在我院單招報名截止前向學院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