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金華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其他
第十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三十二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579)82266591
第三十三條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方案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考(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六條本方案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招生網址:zsw.jhc.cn, 咨詢電話:400826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