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折算成績、入圍名單、網絡繳費與現場確認(金華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六章 折算成績、入圍名單、網絡繳費與現場確認
第十六條折算成績計算方法:普通類、普高藝術類考生以學考成績等第為依據得出折算成績,滿分300分。具體等第折算分數為:
學考等第 |
A |
B |
C |
其他 |
折算成績 |
30 |
25 |
18 |
0 |
備注:1.確定入圍名單時,浙江省考生的學考成績等第以考生報名時已取得的成績信息為準,對于外省借讀、返回浙江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其學考成績必須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否則我校不予承認,計為0分。2.確定錄取名單時學考成績以考生實際取得的成績為準。3.往屆生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合并,取其等第折算后的平均值。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以報名時已取得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為依據進行折算。折算成績=職業技能考試得分。
第十七條 入圍名單確定:依據考生報考的第一志愿,以考生折算成績從高到低,各專業各科類按招生計劃的400%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只能入圍一個專業。當第一志愿不足時,按第二志愿成績排序補充;當第二志愿補充后仍不足的,可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如專業入圍考生末位有折算成績相同的均入圍。入圍名單于2017年4月10日下午16:00前(若延遲詳見公告)公布在學校招生網。
第十八條 網絡繳費:已入圍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10元,不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繳費方式統一采用網絡繳費,不接受現金繳費,詳見學校招生網公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2日23:00。
第十九條 現場確認:已入圍考生于2017年4月14日9:00--17:00到學校進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報名費恕不退還。
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材料(復印件以A4紙格式,考生所交材料恕不退還):
(一)報名表(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中報名完畢后進行打印);
(二)考生本人簽名的《誠信考試承諾書》(可在學校招生網下載);
(三)《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一份;
(四)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第二十條 素質特長分申請:符合素質特長分申請條件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時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原件,交復印件一份(必須加蓋所在學校校名章),并填寫《金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分申請表》(可在學校招生網下載);申請體育素質特長分和要求參加體育素質特長現場測試的考生,需提供地市級及以上體育比賽項目的獲獎證書、比賽秩序冊、成績冊復印件并交驗原件;未在現場確認時上交相關材料和填寫申請表的視作自動放棄素質特長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