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報名方式(浙江科技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報名方式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
報考類別 |
所屬學院 |
專業 |
計劃數 |
學制 |
國際交流類 |
中德學院 |
機械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7 |
5年 |
電氣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7 |
|||
計算機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7 |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3 |
|||
土木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3 |
|||
生物工程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3 |
|||
中德工程師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德合作辦學) |
4 |
4年 |
|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辦學) |
4 |
|||
綜合類 |
電氣學院 |
電氣類 |
20 |
4年 |
機械學院 |
機械類 |
20 |
||
信息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4 |
||
電子信息工程 |
4 |
|||
數字媒體技術 |
4 |
|||
軟件工程 |
4 |
|||
物聯網工程 |
4 |
|||
建筑類 |
建工學院 |
建筑學 |
15 |
5年 |
藝術類 |
中德學院 |
設計學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7 |
5年 |
藝術學院 |
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與形象設計) |
3 |
4年 |
|
合計 |
123 |
注:加*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十四條 報名時間:2017年2月7日-3月6日。
第十五條 選拔對象: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一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
第十六條 報名條件和方式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其中報名中德“2+3”聯合培養項目的考生須接受過十二年制正規中小學教育(小學6年、中學6年,不含轉學、休學、留級等)。設計學類(中德“2+3”聯合培養)專業要求美術統考成績不低于80分。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與形象設計)要求報考時裝表演類省統考并合格,女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7米,男生不低于1.85米。
2017年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報考類別 |
專業 |
選考科目要求 |
國際交流類 |
機械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物理 化學 技術 |
電氣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物理 化學 技術 |
|
計算機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物理 化學 |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物理 技術 生物 |
|
土木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物理 化學 技術 |
|
生物工程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物理 化學 生物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德合作辦學) |
物理 化學 技術 |
|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辦學) |
物理 化學 技術 |
|
綜合類 |
電氣類 |
物理 化學 技術 |
機械類 |
物理 化學 技術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物理 化學 |
|
電子信息工程 |
物理 化學 |
|
數字媒體技術 |
物理 技術 |
|
軟件工程 |
物理 化學 技術 |
|
物聯網工程 |
物理 化學 |
|
建筑類 |
建筑學 |
物理 地理 技術 |
藝術類 |
設計學類(中德“2+3”聯合培養) |
不限 |
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與形象設計) |
不限 |
考生在報考及志愿填報時必須符合我校各專業(類)選考科目相關要求。
(二) 學考條件
1.普通考生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成績合格,同時綜合素質評價須達到B等及以上。普通類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須達到100分,滿分為150分,其中,A等計15分,B等計9分,C等計3分,D等不計分。藝術類學業水平考試要求各學科均D及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須達到B等及以上。我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并取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
2.素質特長考生
普通類考生符合以下(1-4)項條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階段獲得),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須達到70分,藝術類考生符合以下(1-4)項條件之一的(均限高中階段獲得),直接通過初審。
(1)學科競賽類: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需第一作者。
(3)語言特長類: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勝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三等獎(含)以上,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4)藝術或體育特長類:具有藝術特長(限聲樂、器樂、舞蹈三類)的考生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并獲得三級及以上證書;具有體育特長(集體項目須為主力隊員)的考生: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3名,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或為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
(5)除上述專項或特長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書面提出申請并附相關書面證明,由浙江科技學院“三位一體”專家委員會評估認證決定是否給予報名資格(不受學業水平測試條件限制)。
二、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凡符合報名條件考生須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提出申請。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報考類別”,并預選該類別下的專業。
2.考生登錄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zsb.zust.edu.cn),根據“網上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報名信息填寫完畢用A4紙打印報名申請表。
3.申請材料:
(1)報名申請表(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寫資料后打印的報名申請表,由所在中學蓋章);
(2)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復印件(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
(4)身份證復印件。
4.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
5.材料郵寄: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318號浙江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5070165,郵編:310023;截止時間:2017年3月6日(申請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第十七條 初審
1.學校成立評審小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時間:2017年3月7-10日。
2.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5倍。若超過,則按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會考)的換算分數高低確定,若分數仍相同,則全部進入面試,素質特長生不占1:5的比例。
3.2017年3月13日,學校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初審合格名單,考生也可通過學校“三位一體”報名系統查詢(http://zs.zust.edu.cn)初審結果。
第十八條 繳費
1.收費標準:通過初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2.繳費安排:2017年3月13 -20日,網上繳費(繳費平臺登錄地址:http://pay.zust.edu.cn,用戶名為考生身份證號,密碼為身份證后六位,咨詢電話0571-85070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