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分政策(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方案)
七、加分政策
1、等級證書:中級或同等級別加5分,高級或同等級別加10分;全國社會藝術水平等級考試“聲樂、樂器、舞蹈”九級加5分,十級及以上加10分;國家二級運動員加20分;
2、獲獎(榮譽)證書:區/縣級加5分,地市級10分,省級15分,國家級20分。
3、上述兩種類型可累計加分,但加分總值不得超過20分。
4、考生有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縣級的榮譽證書、獲獎證書以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各類專利證書等,在3月24日到學院指定地點提交原件及復印件(經審驗符合條件的,方可享受相對應的加分或免試政策),對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報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