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其它事宜(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方案)
十三、其它事宜
(一) 被學院單招錄取的新生,與參加統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同樣待遇,考生被單招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高職招生考試。
(二) 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至四川省當年統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時使用。
(三) 考生來校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四) 本方案由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 本方案最終以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一) 被學院單招錄取的新生,與參加統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同樣待遇,考生被單招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高職招生考試。
(二) 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至四川省當年統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時使用。
(三) 考生來校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四) 本方案由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 本方案最終以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溫馨提示:本欄目旨在傳遞更多信息,內容僅供初步參考,倘若涉及您的重大決策,建議查看官方網站或其它權威渠道。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