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錄取(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方案)
十、錄取
(一)考生的基礎信息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
(二)考生最終成績按文化考試折算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及加分成績直接相加計算總分。
(三)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劃定普高和中職兩類考生的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線。在達到最低控制線且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中,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若某專業一志愿未錄取滿額,則從未錄取且填報有專業服從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
(四)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愿意放棄本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到學院招生錄取小組簽署放棄本次錄取的書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棄錄取申請。如有考生放棄錄取,則在未錄取的線上考生中擇優補充錄取。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考生由學院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隨后學院即向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