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評價辦法)
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評價辦法
第九條 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評價辦法:應屆、往屆高中畢業生進行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中職畢業生只進行職業技能測試評價。
1.文化素質評價
應屆、往屆高中畢業生采用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各科目成績等級折算分數后,計為文化素質評價成績。其中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A等級的科目,折算為90分,為B等級的科目, 折算為80分,為C等級的科目, 折算為60分。文化素質評價總分為100分,考生文化素質評價實際得分=(學業水平考試折合總分÷270)×100。
2.職業技能評價
職業技能評價總分為100分。應屆、往屆高中畢業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畢業生進行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方案于3月25號前由學校在招生就業信息網另行發布。
第十條 技能競賽成績認定政策。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通過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模式辦理相關入學手續。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三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實施技能競賽成績加分政策。
項 目 |
獲獎等級 |
認定分值 |
備注 |
省級職業技能大賽 |
三等獎 |
8分 |
出具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二等獎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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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考生如有多項加分,最高加分到10分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