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專業考試要求及內容(中國樂器演奏)
中國樂器演奏
專業要求:
考生應較好地掌握應試曲目的演奏風格和技巧,演奏方法基本正確,對音樂作品有較 準確的詮釋能力;掌握樂理基本知識、視唱練耳和視奏技能;身體條件符合所學樂器的要 求。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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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試 |
樂器演奏 |
考生應在報名時填報應試曲目至少 3 首,一試時從 |
二 |
試 |
樂器演奏 |
1、演奏曲目 2 首(可重復一試曲目 1 首,含演奏視奏 |
2、視奏 1 條(五線譜兩個升降號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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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 |
考試注意事項:
1、中國樂器演奏招考方向的音樂技能考試,按抽簽號次序進行,考生必須提前候場, 過號取消考試資格。
2、中國樂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場不設伴奏人員,二試時考生可自帶伴奏。
3、考生因鋼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簽號次序考試者,將取消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