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2015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錄取原則\入學規定等)
錄取原則\入學規定等
六、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獲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考試合格證和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藝術類統考合格證。
2.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文理兼收。考生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將投檔考生的高考實考成績和藝術類專業校考成績相加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隊)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不分文理)=高考實考成績+專業考試成績
七、入學規定
1.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要求如期報到。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2.我校按照國家關于藝術類學生收費標準收費,學費為每年10000元,若國家調整2015年藝術類專業收費標準,我校將執行新標準。學生入學后,學習用具、材料等費用一律自理。
3.入學后,考生所學專業僅限產品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2個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八、授予學位
藝術類專業學制4年,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獲得北京化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條件授予相應藝術學學士學位。
九、監督機制
1.學校將嚴格遵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紀委監察室聯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2. 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申請并參加測試。發現有舞弊者,取消認定或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相關工作人員在選拔及錄取中出現違規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其他
1.有關藝術類招生的詳細情況請登陸我校招生網查詢。
2.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十一、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5號 郵政編碼:100029
招生網址:http://www.goto.buct.edu.cn;郵箱:zsb@mail.buct.edu.cn
咨詢電話:招生政策咨詢010-64435706或64436198;
產品設計專業咨詢010-64437065或64434738;
數字媒體藝術咨詢010-64435019轉802或64442932
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