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2015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
五、專業考試
1. 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科目 |
試卷分值(分) |
考試時間(分鐘) |
試卷規格 |
速寫 |
120 |
30 |
八開 |
素描 |
240 |
150 |
|
色彩 |
240 |
180 |
2. 考試要求
(1)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學生均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2)除考試用紙由學校統一提供外,其它所有考試用具由學生自備。各科答卷不準使用定畫液、不準使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填寫答題紙上的考生信息(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時必須使用藍或黑色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色彩科目考試只能用水粉或水彩作畫,不能用其它顏料。素描考試一律用黑色鉛筆或碳筆(限一種)作畫,不得使用鋼筆、簽字筆、中性筆等。參加考試期間,不能隨意離開考場。
(3)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加蓋報到章)和身份證進入考場,遲到15分鐘者取消考試資格。
3. 成績查詢
(1)考生可在2015年4月中旬左右登錄北京化工大學招生網查詢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不再另行通知。
(2)專業考試合格證發放比例原則上為我校2015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總數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