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福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我校2017年繼續面向福建省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中實施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計劃
1.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為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以內(不超過100人), 僅面向福建省招生。
2.招生專業包括:數學類、計算機類、軟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金融學、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類、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法學、工商管理、應用心理學、漢語言文學。
3.以上各專業根據招生規模、參加考核人數及成績分布確定具體自主招生計劃數。法學、工商管理、應用心理學、漢語言文學專業文理兼收,其他專業僅招收理工類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