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監督機制_華北電力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八、監督機制
1、學校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核專家,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公平公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
2、初審合格名單、入選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將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在陽光高考平臺、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網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開。
3、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對違規的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條)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36號令)予以嚴肅處理。
4、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