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選拔程序_華北電力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招生、教學及科研等部門工作人員和學科專家組成的審核工作組,制訂審核工作辦法,加強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審核。在網報材料和紙質材料核對一致的基礎上,由審核工作組通過報名系統對申請材料進行隨機網評,擇優確定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測試資格。
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競賽獎項的考生報考我校并按要求完成報名的,可優先獲得測試資格: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包括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獲得全國一、二、三等獎;英特爾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獲獎;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北京大學中文系與課堂內外雜志社聯合主辦)、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萌芽雜志社主辦)全國一、二等獎;全國創新英語大賽(高校招生雜志社主辦)獲得全國一等獎及以上。
2、測試及入選名單確定
測試的形式:筆試和面試相結合。
筆試:主要考察高中階段基礎知識綜合應用,筆試科目為理工類數學、物理;文史類數學、語文。浙江省、上海市考生筆試科目為數學、語文。
面試:學校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內容以考察理想信念、價值觀、綜合能力、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為主。
學校根據測試成績(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按照考生報考專業并結合生源分布情況擇優確定入選合格考生名單、入選專業類及錄取優惠分值,經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后報教育部審核,教育部審核通過后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最終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