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組織機構及監督機制_北京中醫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組織機構及監督機制
(一)在我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校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自主招生工作。
(二)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并接受舉報投訴(010-64287504)。
(三)復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測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
(四)申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推薦中學和專家對推薦材料真實性負責,所在中學對出具的證明材料負責。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我校將直接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
(五)初審合格名單、資格認定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