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選拔程序_北京中醫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我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請于2017年5月5日后登錄報名系統和我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初審結果。未通過初審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復試:通過初審的考生請于2017年6月11日到我校參加復試。
1.測試
第一階段:面試,全體初審通過考生參加;
第二階段:筆試,全體初審通過考生參加;
第三階段:加試,從參加第一階段的理科和高考綜合改革地區(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考生按照面試成績擇優選拔參加第三階段加試。
注:我校自主招生不指定任何輔導書籍。有關復試具體安排請初審通過考生關注我校后續通知。
2.成績和資格認定
我校將依據考生復試測試情況,由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將考生認定至以下兩個項目之一:
(1)岐黃國醫計劃
在參加第三階段加試的考生中,根據復試成績和計劃人數擇優認定至岐黃國醫計劃。
岐黃國醫計劃復試成績100分,其中申請材料評價、筆試、加試分別占總成績的20%、30%、50%。
(2)杏林英才計劃
①參加第三階段加試但未認定至岐黃國醫計劃的考生優先認定至杏林英才計劃;
②在未參加第三階段加試的考生中,根據復試成績和計劃人數擇優認定至杏林英才計劃。
杏林英才計劃復試成績100分,其中申請材料評價、筆試、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20%、30%、50%。
3.公示
由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最終研究確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認定名單、專業及優惠政策,在我校本專科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由考生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及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認定資格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