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_清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復試成績擇優認定自主招生候選人,具體方法如下:
1.初評“優秀”的學生和初試通過的學生,將根據其復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自主招生降分錄取優惠及認定專業或專業類。
2.對于可以獲得自主認定優惠的學生,體質測試成績優秀者,將給予額外的5分降分(但獲得一本線認定優惠分值的學生除外)。
3.獲得認定的學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報的專業志愿需與被認定的專業(專業類)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降分一般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別優秀的學生可獲得降至一本線的錄取優惠(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本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并可被邀請參與以下部分后續特殊培養環節:(1)制定有針對性的培養方案,促進學生更好更快成長;(2)優先推薦參加清華大學創新人才培養計劃;(3)優先推薦赴海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4)為學生配備專業導師;(5)優先推薦參加科技創新團隊等。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分值在高考錄取時參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終模擬投檔線,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浙江、上海學生優惠分數將進行換算,換算辦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認定結果不再寄送書面協議,報名系統內公布的認定結果及說明將作為自主招生錄取的最終依據,請學生務必仔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