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選拔程序_清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五、選拔程序
1.初評: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學科專家組將根據學生的高中期間綜合表現,對學生的學科特長、學術研究、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評審。
初評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其中“優秀”的學生可免于參加初試直接進入復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后的考核評價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并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初評結果生效。
2.初試: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采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數學與邏輯、理科綜合(物化)、文科綜合(文史),學生依據填報的專業類參加其中兩個科目的考試。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3.復試:我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確定初試通過名單。復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體質測試,均在清華大學校內進行。復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4.認定: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并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認定結果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