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大學2017年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概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根據不同生源特點和培養需要拓寬人才選拔渠道,健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辦法,培養出社會需求的高端技能型人才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等部分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12號)文件的要求,我校2017年繼續實施單獨招生,為確保此項工作規范、公正和有序的開展,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原則
我校2017年的單獨招生工作是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辦的指導下,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職業潛質的優秀人才進入我校學習深造,進一步優化生源質量,突出高等職業教育的特色。學校內部實行“招考分離”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校2017年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成立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
(一)單獨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招生校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下設命題考務組、招生錄取工作組和技術安全保障組三個工作組,同時成立紀檢監察組設在紀委監察室。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二)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三)為了提高單獨招生工作的執行力和公信度,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的教師、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