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_鄭州財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實施方案
其它
十一、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二、獎助學金: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學生入學后可享受資助項目:入學“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內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
十三、鄭州財經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十四、監督機制
紀檢監察組監督落實陽光招生政策,保證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對單獨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質詢,保證考生的正當權益。對單獨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分。
十五、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辦公室。
學院地址:鄭州市天河路36號
郵編:450000
招辦電話:0371-866500058665000686650007866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