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財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實施方案
實施原則、招生對象及條件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推進素質教育,探索“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招生評價模式和多元選拔技術技能型人才的方式,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等部分分類招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12號)文件精神,為確保單獨招生工作規范、公正、科學進行,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原則
根據我院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適合高等職業教育相關專業學習的綜合素質高、具有職業潛質的中職畢業生和高中畢業生進入我院學習深造。學院內部實行“招考分離”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招生對象為已參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含參加對口升學報名的中職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