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辦法_甘肅衛生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實施方案
七、考核辦法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
單獨招生成績由專業綜合素質成績和加分項兩部分組成,總分為300分。
1、專業綜合素質成績總分為200分。
文科生測試內容:
科目1:語文(60分)、英語(60分)
科目2:歷史(40分)、地理(40分)
理科生測試內容:
科目1:語文(60分)、英語(60分)
科目2:物理(40分)、化學(40分)
測試方式為筆試,科目1測試時間為120分鐘;科目2測試時間為90分鐘。
2、加分項總分為100分。
(1)2014年9月以來獲得地市級(包括地市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表彰獎勵加20分;獲得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學干部表彰獎勵加8分。本類最高加分20分,各項不累計加分。
(2)參加演講、舞蹈、歌詠、表演等比賽,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均加20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12、10分,獲得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8、7、6分;團體項目獲獎證書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無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本類最高加分20分,各項不累計加分。
(3)參加藝術類專業高考取得合格證書加20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
(二)中職學校畢業生
單獨招生成績由專業綜合素質成績、專業技能測試和加分項三部分組成,總分為300分。
1、專業綜合素質成績100分。
測試內容為:解剖(60分)、生理(60分)
測試方式為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2、專業技能測試總分為80分。
分相近專業進行測試,測試方式為筆試,測試時間90分鐘。
3、加分項總分100分。
(1)2014年9月以來獲得地市級(包括地市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團學干部加15分;獲得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學干部、優秀團員等加5分。本類最高加分15分,各項不累計加分。
(2)職業技能證書加分。2014年9月以后取得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技能證書,中級一項加10分,兩項及兩項以上加15分;初級一項加8分,兩項及兩項以上加12分(普通話等級證書按初級證書計分);中、初級兩項及兩項以上加14分。本類最高加分15分,各項不累計加分。
(3)參加專業技能競賽,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均加60分,優秀獎加50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0、35、30分,優秀獎加25分;獲得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8、6、4分。獲得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4分。團體項目獲獎證書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無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本類最高加分60分,各項不累計加分。
(4)參加演講、舞蹈、歌詠、表演等比賽,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均加20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勵分別加15、12、10分;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8、7、6分;團體項目獲獎證書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無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本類最高加分20分,各項不累計加分。
(5)烈士子女加20分。
(備注:1、考生各類計分在100分以內的,按實際分數計算加分項總分,累計分數等于或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算。2、職業教育技能大賽成績是指每年由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學校舉辦的省、市、縣(校)級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以及由省教育廳推薦參加教育部主辦的全國技能大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