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組織機構_四川現代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參加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宣傳考試錄取相關工作,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七條根據單獨招生工作需要成立相關業務小組,分別負責報名審核、文化考試、面試技能測試、錄取等相關工作。
第八條在單獨招生錄取過程中,學校設立考生咨詢與來信、來訪及違規舉報接待辦公室,負責受理考生提出的有關問題或舉報。
第六條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參加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宣傳考試錄取相關工作,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七條根據單獨招生工作需要成立相關業務小組,分別負責報名審核、文化考試、面試技能測試、錄取等相關工作。
第八條在單獨招生錄取過程中,學校設立考生咨詢與來信、來訪及違規舉報接待辦公室,負責受理考生提出的有關問題或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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