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其他事宜_四川財經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方案
十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單招考試的交通費、食宿費自理。
(二)單獨招生報名考試費標準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文件執行。
(三)本方案由學院單招錄取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一)考生參加單招考試的交通費、食宿費自理。
(二)單獨招生報名考試費標準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文件執行。
(三)本方案由學院單招錄取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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