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我校自主測試基本事項_上海政法學院2017年春季招生自主測試方案
六、我校自主測試基本事項
(一)自主測試時間:3月4—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二)自主測試地點:上海政法學院主教樓A座3樓(青浦區外青松公路7989號,泗陳公路口,進入我校新校門后的右手側這幢樓)
(三)自主測試內容和相關評分分值:
1、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注重考查學生的素質和能力。自主測試考察內容包括以下方面:考生的創新潛質、邏輯思維能力、氣質儀表與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英語應用能力等方面,以上測試成績總分為150分。
2、自主測試中以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提供的基本信息作為專家綜合考察材料,學生不單獨向我校提供綜合評價材料。
圍繞我校人才培養目標,體現我校辦學理念和辦學特色,在自主測試時,專家根據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修習課程與學業成績、身心健康與藝術素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等方面的主要內容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綜合考察,并作為自主測試評分中的參考依據。
對于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在自主測試時,將參考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第信息進行綜合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