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專業加試》考試大綱(九江職業大學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大綱)
《藝術專業加試》考試大綱
2017年報考我校藝術專業的單招生,需加試藝術類有關專業的知識與技能,考試大綱內容如下:
一、考試性質
本加試為選拔性考試。
二、考試范圍
2017年藝術類專業(音樂、美術)的考試范圍分別為:
(一)音樂(含音樂教育專業) 為視唱和舞蹈考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視唱、舞蹈基礎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二)美術(含美術教育、藝術設計、視覺傳達等專業)為 素描考試。主要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礎和對形體、結構、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理解、認識和對生活周邊事物的觀測、記憶、概括和表現能力。
三、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成績按滿分100分制予以評分。
四、考試內容、形式和成績評定權重
(一)音樂(視唱與舞蹈交叉進行)
1、視唱考試形式與范圍
①考試形式:面試
②考試范圍:兩條一升一降以內的大小調視唱
2、舞蹈基礎考試形式與范圍
①考試形式:面試
②考試范圍:基本功展示、民族民間舞組合2個(每個組合不少于3分鐘)、③考試用具:請考生自行穿好舞蹈鞋和練功服。
成績評定與權重,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視唱占50%,舞蹈占50%。
(二)美術
1 、素描考試
①考試形式范圍:現場靜物寫生或默寫
②考試:時間:100分鐘
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描紙(考場提供);
②鉛筆、炭筆、木炭條、炭棒均可(考生自帶);
③四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試卷完成后不允許在畫面上噴灑任何定畫液體。
成績評定與權重滿分為100分,其中:構圖占25%,造型與比例占20%,細節深入與局部刻畫占25%,表現手段與技法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