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_西安航空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五章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申請參加我校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考生須參加過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登錄省招辦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考生于2017年3月8日至3月12日,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進入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報名步驟,確認報考我校綜合評價考試招生。
第十三條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選科目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評價結果中不能有D;“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我校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
對于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2017年3月18日,我校開展普通高中畢業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三校生”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預錄取考生名單于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2017年4月6日前,向省招辦報送預錄取考生名單。
第十五條2017年4月15日8:00至4月16日17:00,預錄取考生持預錄取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