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女子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概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習自主招生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試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7〕2號)精神,結合學校自主招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校組織考試考核,自主擇優錄取”的方式,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廣東女子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2742
第五條學校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蓮路南浦村段2號,郵政編碼:511450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辦單位:廣東省婦聯,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按規定年限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廣東女子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實施方案,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下設三個工作組:一是招生錄取工作組,負責招生宣傳、考生報名指導、考生資格審查及招生錄取的各項具體事務。二是專業考試工作組,負責命題、閱卷、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分等考核選拔工作。三是紀檢監察工作組,負責命題、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錄取等環節的紀律檢查、安全保密和對自主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
第十二條自主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記錄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及接受紀律監察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