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錄取_銅陵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十四、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錄取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文件精神。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學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后,由學院免試直接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