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實施原則、組織保證
通遼職業學院是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印發2016年度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內教高字〔2015〕107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提高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根據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關于單獨招生報名工作的時間安排,結合我院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經驗,特制定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實施方案。
一、實施原則
.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招生“陽光工程”“,實行招考分離,加強紀檢監察力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和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
二、組織保證
(一)學院單獨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區教育廳和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的指導和監督。
(二)學院成立由書記、院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凡屬單獨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三)學院紀委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四)學院招生辦具體負責單獨招生工作。
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辦負責單獨招生實施方案的草擬、考生報名、招生宣傳、單獨招生的各項考試與測試、招生錄取與錄取結果公布等工作。紀檢部門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