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附則_西安汽車科技職業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省招生辦公布生效。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為準,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省招生辦公布生效。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為準,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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