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總則、學院概況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是經浙江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全國水利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全國文明單位。
第三條學院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學生畢業后頒發具有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學歷證書。國家電子注冊。
第四條學院辦學地點位于杭州市蕭山高教園耕文路418號。
第五條學院占地總面積近千畝,校舍建筑面積17.68萬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建有108個校內實訓場所及12個仿真實訓中心,403個聯系緊密的校外實習基地,為培養學生職業能力提供了堅實的條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