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測評(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適用范圍:普通高中生源) ...)
第七章 測評
第十條
測評由學業水平測試(滿分100分)與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兩項折算成總分,計算公式見下表三《總分折算公式》:
表三 總分折算公式
序號
|
專 業
|
公 式
|
1
|
投資與理財、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電機與電器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閥門設計與制造方向)、房地產經營與管理、軟件與信息服務、國際商務、酒店管理、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汽車電子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汽摩零部件制造方向)、文秘、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60%
+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40%
|
2
|
傳播與策劃、鞋類設計與工藝、產品藝術設計、家具設計與制造、服裝表演
|
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50%
+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50%
|
第十一條 學業水平測試
學業水平測試滿分100分,考生在高中時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中語文、數學、英語、X1科目、X2科目
[
X1
科目和X2科目指除語文、數學、英語之外,在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
往屆生以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兩門科目等第賦分的平均值計
)這七門全省統考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等第賦分最高的任意兩門科目(若多門科目等第賦分相同且最高,則任取兩門為X1科目和X2科目)。X1科目和X2科目等第賦分不同的,等第賦分高的為X1科目,另外一門為X2科目(若多門科目等第賦分相同且第二高,則任取一門為X2科目)]等五門科目的等第,按照一定的標準予以折算分值,各科目成績折算見下表四《科目等第賦分折算標準》。
表四 科目等第賦分折算標準
學業水平測試(等第)
|
A
|
B
|
C
|
D
|
E
|
成績折算(分)
|
20
|
16
|
12
|
4
|
0
|
備注:浙江省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中相關科目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學考主管部門提供的相關成績信息為準。對于外省借讀、返回浙江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必須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否則我院不予以承認,計為0分。往屆生學考成績P等計3分。
第十二條 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由學院自主命題和組織,具體如下:
(一)傳播與策劃、家具設計與制造、產品藝術設計、鞋類設計與工藝四個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為美術,滿分100分,由二個方面構成:(1)素描50分;(2)色彩50分。
(二)服裝表演、酒店管理、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文秘、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國際商務、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軟件與信息服務、投資與理財九個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為面試,滿分100分,由三個方面構成。
服裝表演專業:(1)形體指標70分;(2)表演20分;(3)特長展示10分。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專業:(1)儀態儀表40分;(2)語言表達30分;(3)專業潛質30分。
文秘、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1)儀態儀表40分;(2)語言表達60分。
酒店管理專業:(1)儀態儀表30分;(2)專業認知度40分;(3)語言表達30分。
國際商務專業:(1)儀態儀表20分;(2)專業認知度40分;(3)英語聽說40分。
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專業:(1)語言表達20分;(2)專業認知度40分;(3)創業與經營潛質測評40分。
軟件與信息服務專業:(1)儀態儀表10分;(2)語言表達40分;(3)專業潛質50分。
投資與理財專業:(1)儀態儀表20分;(2)語言表達40分;(3)專業認知度40分。
(三)機械設計與制造(閥門設計與制造方向)、機械設計與制造(汽摩零部件制造方向)、電機與電器技術、汽車電子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五個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為專業筆試和技能測試,滿分100分,由二個方面構成。
機械設計與制造(閥門設計與制造方向)、機械設計與制造(汽摩零部件制造方向)二個專業:(1)專業筆試40分;(2)技能測試60分。
電機與電器技術、汽車電子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三個專業:(1)專業筆試50分;(2)技能測試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