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事宜(上海音樂學院2017年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七、其他事宜
1、 音樂設計與制作方向的考生須進行聽力檢查;聲樂演唱方向的考生須進行身高和聲帶檢查;音樂戲劇表演方向的考生須 進行聲帶檢查。
2、 考生考試所需樂器,除鋼琴、電子管風琴、低音提琴、豎琴由學院負責解決外,一律由考生自備。
3、 所有專業的學費收費標準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健康復查,如發現不適合學習的疾病,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
5、 入學后若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關手續不全的學生,一律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隨時發現、查實,隨時處理。
6、 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外語課程均使用英語教學。
7、 學生畢業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
8、 招辦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上海市汾陽路 20 號,上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1-64316349,64376411
傳 真:021-64310467
郵政編碼:200031 本院網址:http://www.shcmusic.edu.cn 電子信箱:zb@shcmusi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