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收費標準(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通過初審的考生需在現場確認時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未通過初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參加旅游管理專業(為民航業培養)體檢的考生免收體檢費。
第二十四條學院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按培養成本收費,根據最新的浙價費〔2013〕34號文件規定,從2013年招生的新生開始執行新的學費標準,學費標準為:旅游管理專業(為民航業培養)每生每年16000元。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物價局文件為準。請考生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