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報名條件與辦法(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2017年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三章 報名條件與辦法
第五條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范圍要求(有選考科目范圍要求的專業,考生選考科目需有1門在專業選考科目范圍之內;無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考生在報考時則無選考科目限制),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測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各科目成績合格,有4門及以上為A等或者A等與B等之和為8門及以上(高中學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等10門;我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取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各項目達到B等(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2.高中學考各科目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各項目達到B等(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且符合下列專項條件之一者:
(1)藝術特長類: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音樂、舞蹈、戲劇類藝術測試并獲二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西洋管樂器可放寬至B級證書)。
(2)體育特長類:在高中階段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跆拳道、田徑、健美操項目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或高中階段參加由地市級(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體育主管部門主辦的體育比賽并獲上述項目前三名(團體項目要求為主力成員)。
第六條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考生按專業報名,限報1個專業。報名時登錄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招生網站,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填寫并打印《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為封面裝訂,不需另加封面。
具體書面申請材料如下:
(1)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并附申請人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3)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學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4) 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5)身份證復印件;
(6)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家庭情況,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計劃等,字數1000字左右(要求考生本人手寫)。
(7)能體現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其他證明材料。
所有書面材料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寧波市錢湖南路1號 ,郵編:315100),并請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體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