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錄取政策(中山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第五條 錄取政策
一、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且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
二、緊缺項目中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績可降至其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對于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線、二本線的省份,按照各省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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