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志愿填報與錄取(湘南學院2021年高中起點本科層次公費師范生招生報考指南)
七、志愿填報與錄取
(一)志愿填報方式
1.錄取批次:本科提前批“非軍事院志愿”欄中填報志愿(省內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
2.湘南學院招生代碼:4326
(二)錄取規則與相關政策
1.考生報考前應認真閱讀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中(中職)起點本科層次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1〕22號)文件,熟悉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志愿填報、投檔錄取等注意事項;考生應根據考生戶籍所在縣市區及相應招生計劃對戶籍的政策要求填報相應志愿,凡填報志愿中不符合有關戶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視為無效志愿。填報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時間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2.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輪次填報志愿時,報考“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志愿的考生,不能兼報本科提前批中的軍事、公安、航海、民航飛行學員、藝術、基層農技特崗、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其他類院校(專業)。
3.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確定考生專業,優先錄取直接志愿考生(先錄取線上直接志愿考生,再降分錄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時,再從“專業服從”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錄取。
4.公費定向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和軍訓服裝費免繳,其所需費用由財政公費承擔;并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獎助學金等資助政策,在資助政策規定范圍內與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5.公費定向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一律不得轉學,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6.公費定向師范生應在上崗前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并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符合相應教師執證上崗條件,否則,按違約情形處理。
7.公費定向師范生畢業后,依據招生計劃所規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任教服務,時間不少于 6 年,其任教崗位和編制由簽訂協議的縣市區按照相關規定落實。
8.公費定向師范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不得脫產攻讀普通碩士學位,但可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9.公費定向師范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經任教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依據招生計劃所規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在所定向的縣市區的相應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10.未能履行協議的公費定向師范生,按規定退還所享受的公費培養費用并繳納違約金。
11.考生報考時應嚴格按照《關于做好2021年高中(中職)起點本科層次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1〕22號)文件執行,本指南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