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21 17:35| 查看: 270| 評論: 0
1.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對未被所報專業志愿錄取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專業,不能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招生,由國家體育總局組織全國統一考試。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達線的基礎上,根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報國家體育總局、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部門批準、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