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21 17:27| 查看: 1397| 評論: 0
報考公費師范生的考生進檔后分生源地市按各專業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錄取;錄取時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電子檔案中戶口所在地為準。
一、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
進檔考生專業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山西省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錄取。對未被所報專業志愿錄取,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專業,不能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
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山西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如下方式錄取:
音樂學:分生源地市專業計劃數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美術學:分生源地市專業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為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
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山西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分生源地市專業計劃數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