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招生計劃及要求_福州大學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八條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福建省招生專業及計劃具體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第九條學校除英語專業僅招英語語種的考生外,其他專業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學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課程或做課程替代等,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請慎重填報。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招生機構組織的統一外語口試。新疆“民考漢”學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外語考試。
第十條學校對口支援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和重慶市萬州區定向招生計劃,以及美術類面向廈門和石化類面向泉州的招生計劃,只招收具有上述地區連續3年高中學籍并實際就讀、且在當地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
第十一條學校各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各專業受限情況詳見附件《福州大學本科招生體檢要求》)。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根據錄取有關要求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和專業技能復測,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取消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