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章程(第五章 其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按教育部規定,經北京市物價局批準,學費標準是: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學費為6000元/生·學年,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中外合作項目)學費為350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學費為5000元/生·學年。華僑、港澳及臺灣省學生的收費標準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學校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學年750—1200元。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簡章和報考指南。
第二十八條 學校網址:http://www.bfsu.edu.cn,本科招生網址:http://joinus.bfsu.edu.cn,招生辦公室E-mail:bwzsb@bfsu.edu.cn,咨詢電話:010-88816254、88816481,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10-88816259。
第二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